患者医院担责

事件经过

年5月30日,患者以“言语含糊8小时”医院,医院以“脑梗死”收住入院。后患者于年6月4医院处行全脑血管造影术,造影检查完毕后拔出导管时患者突然出现四肢抽搐,意识不清,双眼向左侧凝视,口唇青紫,口角抽动;CT检查提示左侧放射冠、额叶区XX室,伴蛛网膜下腔出血。患医院进一步诊治后转院治疗。在该院治疗过程中,患者共产生医疗费.35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43元,患者自付.92元。同日,患者转入解放军军医大学XX医院,于年6月4日至年6月27日在该院住院治疗23天,被诊断为:左侧额颞顶叶脑出血并破入脑室、颅内感染、脑梗塞、脑动脉狭窄等;患者本次住院产生医疗费.47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52元,其他医保支付.43元,患者自付.52元。患者于年6月27日至年7月9医院住院治疗12天;被诊断为脑出血等。患者本次住院产生医疗费.23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37元,其他医保支付.20元,患者个人账户支付.66元,患者自付0元。患者于年7月10日至年8月4医院住院治疗25天,被诊断为脑出血术后等。患者本次住院产生医疗费.47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64元,其他医保支付.57元,患者自付.26元。患者于年8月6日至年8月27医院住院治疗21天,被诊断为脑出血等;患者本次住院产生医疗费.56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25元,其他医保支付.59元,患者自付.72元。患者于年9月17日至年9月30医院住院治疗13天,被诊断为脑出血等;患者本次住院产生医疗费.36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11元,其他医保支付.57元,个人账户支付.67元,患者自付0.01元。患者于年11月12日至年11月28医院住院治疗16天,被诊断为脑出血等;患者本次住院产生医疗费.69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76元,其他医保支付.02元,患者自付.91元。

医院观点

一、患方至院方就诊情况介绍。患者,男,45岁,因“言语含糊8小时”于年5月30日18时05分入院,既往糖尿病病史3年,间断口服降糖药物,未监测血糖。入院时查体:言语欠清晰,左侧鼻唇沟浅,双侧病理征阳性。头颅CT:未见明显异常。诊断:急性脑梗塞2型糖尿病。给予肠溶阿司匹林片mg1/日,硫酸氢氯吡格雷片75mg1/日口服抗血小板聚集、依达拉奉30mg静脉滴注2/日清除自由基脑保护、丹红注射液静脉滴注改善循环及控制血糖治疗。辅助检查:头颅MRI+MRA:1.左侧额颞顶叶皮质下新发梗塞灶。2.左侧大脑前动脉水平段远端细并局部狭窄,右侧大脑前动脉水平段-上行段移行部局部轻度狭窄。左侧大脑中动脉水平段远端-回转段局部狭窄。血糖监测:空腹8.2mmol/l-10.7mmol/l,餐后血糖:9.2mmol/l-21.8mmol/L。6月4日行全脑血管造影术进一步准确评估颅内血管狭窄情况并依此制定患者脑血管病二级预防双重抗血小板聚集治疗用药疗程(脑卒中合并颅内血管狭窄双抗90天,小卒中双抗21天《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P),10时10分左右,造影术结束拔出造影导管时出现患者突发意识丧失、四肢抽搐,给予鱼精蛋白6mg中和肝素,地西泮10mg稀释后静推控制抽搐,快速静滴甘露醇ml脱水肿。急查CT示:左侧放射冠、额叶区脑出血,破入脑室,量约60ml,并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少量积气。神经外科会诊建议转院手术,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家属同意后联系转至XX医院神经外科进一步治疗。患方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的诊断、检查、手术方案选择及手术、治疗均不存在过错和失误,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常规,患方术后不良反应为医学并发症,患方病情及相关风险亦对患者及家属进行了详细告知,院方不存在过错。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本案中,医院治疗,因医院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生命健康权受损。根据鉴定意见,该原因力属于次要原因力,医院在本案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确定为30%。

我们观点

本案件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司法鉴定医院在对患者实施的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造影术后颅内出血的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的过错原因力为次要原因。医院不认可鉴定结论,提出了反驳观点:1.鉴定机构认为:医方在实施脑血管造影术中,医方对患者血压升高的改变,未引起重视,未进行及时处理,存在过错。事实是:患者当日10时10分血压升高,是造影术后,患者出现病情变化后的血压升高,并非术中变化,未引起重视。2.鉴定机构认为:患者口服阿司匹林或其他抗血小板聚集的药物的患者可能引发出血的并发症,未引起医方足够重视。事实是:术前医方进行了相关讨论,患者服用抗血小板聚集用药属患者疾病(急性脑梗死)常规用药,且全脑血管造影术属微创介入手术,患者所用药物不属于术前调整用药范畴(抗凝药需个体化调整)(1.《脑血管造影操作规范中国专家共识》(2)术前准备药物调整:对于血管内介入操作依据个体化因素考虑是否停用抗凝药物。2.《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围手术期抗血小板药物应用中国专家共识》P:(八)缺血性脑血管病介入治疗围手术期抗血小板药物的应用参见《缺血性脑血管病介入治疗抗血小板策略中国专家共识》。3.《缺血性脑血管病介入治疗抗血小板策略中国专家共识》P:颅外弓上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血管内介入治疗抗血小板用药推荐意见:术前用药阿司匹林-mg1次/d,联合氯吡格雷75mg1次/d,术前服用3-5d。),口服抗血小板聚集药物不属于造影手术禁忌症,不存在未引起医方足够注意的过错。确实在这种情况下,患方没有专医院的观点,医院的这次反驳提出的观点都是有理有据,也医院责任比例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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